通知公告
派单通知
县直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
现将2020年5月党建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1、做好2020年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帮扶村的单位做好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党支部“手拉手”活动,确保在“共学理论、共建班子、共带队伍、共促产业、共惠民生、共树新风”方面有所作为。
2、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29日版)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请符合条件的机关党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同县直工委沟通成立机关党委或机关党总支,并于5月底前做好改建工作。
3、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29日版)第十条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后由各机关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并自行印发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由县直工委在后半年适时对各县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开展集中培训。请各单位本月酌情做好此项工作。
4、县直机关“逐支部观摩”工作暂拟于5月底至6月初开展,请提前做好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党建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5、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于4月下旬对县直机关12个机关党组织开展了摸底调研,发现部分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工作不扎实,仍存在学习记录“无脑抄原著”、影像资料“摆拍”、议事决策“举手表决”等违规情况。希望各党组织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加强对党组织生活常态化的关注程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于5月30日前将本派单通知(需签字、盖章)和月工作进度报告(说清工作进度、具体数字即可,字数控制在800字内,贵精不贵多)交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