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派单通知
县直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
现将2023年3月党建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一、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卢组〔2023〕16号)文件要求,专题研究,全面对照,自查自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按照《关于建立县直机关常态化党建联络机制的通知》(卢直文〔2023〕4号)文件要求,对照职责任务,认真落实常态化党建联络机制。本月以“五星党支部”创建成果展示为重点,分组开展一季度党建观摩,各联络组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负责本组活动的组织筹备,其余单位按要求做好配合。
三、按照《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卢组〔2023〕6号)文件要求,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做好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于3月1日至10日期间将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存至县直机关党费专户,并持缴费凭证(党组织盖章)到县直工委开取收据。
五、对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摸底,全面排查本单位所有党组织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本年拟转为发展对象等人员信息,建立台账、分类管理,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六、开展2023年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常态化党建联络机制文件,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机关党建各项工作。
七、持续开展“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活动,坚持党建引领、资源共享,配合社区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文明实践、文体活动等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本派单通知(需签字、盖章)和月工作进度报告(说清工作进度、具体数字即可,字数控制在800字内,贵精不贵多)交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