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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2023年4月派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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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单通知

 

县直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                               

现将2023年4月党建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一、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卢组〔2023〕16号)文件要求,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集中整改应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单位应在4月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

二、“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开展2023年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红色教育基地,通过文明祭扫、参观烈士纪念馆等方式,强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先辈们立志革命、勇于奋斗的高尚品质,加强党性锤炼,立足岗位做贡献。

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利用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等活动,采取谈体会、讲感悟、谋规划等形式对《榜样7》专题节目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巩固学习效果,促进学用结合。

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自2023年起,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应提前与工委沟通,经工委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研究积极分子培训的会议记录、培训课程表(不少于三天或24学时)、培训照片3-5张(不同时间、不同角度)、考试成绩单、党组织培训工作小结、积极分子培训心得体会等资料,到工委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五、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的党员逐一核实组织关系,确保规范纳入组织管理。对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已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党员,及时督促办理转出手续;对排查出的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个性问题,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对接,由县委组织部指导处理。

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和评议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七、持续开展“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活动,坚持党建引领、资源共享,配合社区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文明实践、文体活动等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派单通知(需签字、盖章)和月工作进度报告(说清工作进度、具体数字即可,字数控制在800字内,贵精不贵多)交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