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关于“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要求,使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为,更好地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做贡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离退休干部2021年活动经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征收工作是党和国家对老干部政治关怀的具体体现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征收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确保离退休干部经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需再次确认老干部工作人员(在职人员,主要负责各单位离退干部的各项日常工作),核对名单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是否在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群报老干部局。
二、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征收的范围及标准
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事业编制(包含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干部)、参公事业编制干部、企业编制国家干部。征收标准:按照三人社薪〔2017〕2号、三老干字〔2012〕18号文件精神,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000元,退休干部每人每年300元。
三、缴费方法
各单位按照离退休干部实际人数,认真填写《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老干部局邮箱(账号:lsxlgbjbgs@163.com),纸质版需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并根据人数到老干部局办公室开票到中原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缴费(并督促本单位二级机构及时缴费)。
联系人:王蕾 电话:0398-7872916
13193995277
四、时间要求
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到2020年11月15日结束,过期不再收缴。
中共卢氏县委老干部局
2020年11月2日